E等公務員測驗解答:《兩公約人權故事集Ⅲ》案例分析:阿嬤,吃飽了嗎?我們來看您了,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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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兒童健康權應詮釋為一種包容性權利,不僅指預防、健康促進、治療、復健及緩和醫療服務,亦包括兒童有權盡可能充分地成長及發展,有權享有一定的生活條件。【提示】兒童權利委員會第15號一般性意見第2段意旨。v ○ ╳
問:國家有義務確保人人在不受種族歧視的情況下享受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之權利及自由。本案例外國籍英拉因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並與丈夫倫威經營小吃店營生,我們不能因為聽不懂他們語言就歧視、訛詐、影響小吃店生意,國家也有義務禁止及消除一切形式的種族歧視事件發生。【提示】《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第20 號一般性意見第1 段意旨。v ○ ╳
問:行政執行事件之義務人為外籍人士,不必考量其經濟狀況或是否因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情形,仍要求義務人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提示】《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7條。 ○v ╳
問:《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合稱為兩公約,為聯合國保障各該締約國及其境內人民,全面保障其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等權利,兩公約所規範平等不歧視精神,亦為貫通兩公約保障所有權利的核心概念。v ○ ╳
問:1965年12月21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並於1969年1月4日生效,我國於1966年3月31日簽署、1970年11月14日批准及同年12月10日存放聯合國,該公約自1971年1月9日起對我國生效並具有國內法化效力。【提示】我國於1971年10月25日退出聯合國前,已簽署《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並經聯合國大會批准、存放於聯合國秘書長。v ○ ╳
問:本案例行政執行署同仁發揮愛心,募集二手衣及生活用品及學齡兒童書籍,希望阿嬤跟孫女能夠安心生活,係符合廣義兒童健康權意旨,包括使孫女享有一定的生活條件及盡可能充分地成長及發展等,以保障兒童健康權。【提示】兒童權利委員會第15號一般性意見第2段意旨。v ○ ╳
問:行政執行事件之義務人為外籍人士,應享有與本國人民相同之權益與保障。【提示】《公政公約》第2條第1項及第3條、《經社文公約》第2條第2項、第3條。v ○ ╳
問:因欠繳稅費遭主管機關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之義務人,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時,行政執行署於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得酌情核准其得分2期至72期期繳納,經核准分72期繳納,仍無法完納者,得經核准繼續延長期數。【提示】《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7條、《行政執行事件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實施要點》第4點。v ○ ╳
問:我國的全民健保制度為社會保障權的一種,而社會保障權包括在沒有歧視的情況下取得和保留現金或實物津貼的權利,以特別保護人們免受(a)因為疾病、身心障礙、分娩、職業傷害、失業、年老或家庭成員死亡而喪失工資收入;(b)無法負擔健康照護;(c)無力養家,尤其是扶養兒童與成年家屬。【提示】經社文委員會第19號一般性意見第2段意旨。v ○ ╳
問:根據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新住民的定義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所以現在官方和社會大眾逐漸使用「新住民」,取代早期社會使用「外籍新娘」、「越南新娘」、「大陸新娘」等容易標籤化該群體的用語,這是政府為消除種族歧視的一種表現。v ○ ╳
問:兒童健康權應詮釋為一種包容性權利,不僅指預防、健康促進、治療、復健及緩和醫療服務,亦包括兒童有權盡可能充分地成長及發展,有權享有一定的生活條件。【提示】兒童權利委員會第15號一般性意見第2段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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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國家有義務確保人人在不受種族歧視的情況下享受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之權利及自由。本案例外國籍英拉因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並與丈夫倫威經營小吃店營生,我們不能因為聽不懂他們語言就歧視、訛詐、影響小吃店生意,國家也有義務禁止及消除一切形式的種族歧視事件發生。【提示】《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第20 號一般性意見第1 段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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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行政執行事件之義務人為外籍人士,不必考量其經濟狀況或是否因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等情形,仍要求義務人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提示】《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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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合稱為兩公約,為聯合國保障各該締約國及其境內人民,全面保障其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等權利,兩公約所規範平等不歧視精神,亦為貫通兩公約保障所有權利的核心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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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1965年12月21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並於1969年1月4日生效,我國於1966年3月31日簽署、1970年11月14日批准及同年12月10日存放聯合國,該公約自1971年1月9日起對我國生效並具有國內法化效力。【提示】我國於1971年10月25日退出聯合國前,已簽署《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並經聯合國大會批准、存放於聯合國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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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本案例行政執行署同仁發揮愛心,募集二手衣及生活用品及學齡兒童書籍,希望阿嬤跟孫女能夠安心生活,係符合廣義兒童健康權意旨,包括使孫女享有一定的生活條件及盡可能充分地成長及發展等,以保障兒童健康權。【提示】兒童權利委員會第15號一般性意見第2段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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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行政執行事件之義務人為外籍人士,應享有與本國人民相同之權益與保障。【提示】《公政公約》第2條第1項及第3條、《經社文公約》第2條第2項、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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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因欠繳稅費遭主管機關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之義務人,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時,行政執行署於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得酌情核准其得分2期至72期期繳納,經核准分72期繳納,仍無法完納者,得經核准繼續延長期數。【提示】《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7條、《行政執行事件核准分期繳納執行金額實施要點》第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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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國的全民健保制度為社會保障權的一種,而社會保障權包括在沒有歧視的情況下取得和保留現金或實物津貼的權利,以特別保護人們免受(a)因為疾病、身心障礙、分娩、職業傷害、失業、年老或家庭成員死亡而喪失工資收入;(b)無法負擔健康照護;(c)無力養家,尤其是扶養兒童與成年家屬。【提示】經社文委員會第19號一般性意見第2段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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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根據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新住民的定義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所以現在官方和社會大眾逐漸使用「新住民」,取代早期社會使用「外籍新娘」、「越南新娘」、「大陸新娘」等容易標籤化該群體的用語,這是政府為消除種族歧視的一種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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