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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下列哪一個情況可向政府單位提出訴願?v 政府機關遲遲不發給小袁建築執照 大明欠小芳十萬元,三年來避不見面v 國雄的車停在黃線上被拖吊v 阿俊被核定需繳交的稅額過高 問:訴願代理人的資格,依訴願法第33條的規定,何者符合?v 律師v 依法令取得與訴願事件有關之代理人資格者v 具有該訴願事件之專業知識者 訴願人的未成年子女 問:小芳申請營業登記證久久沒下來,小芳提起訴願,卻因為訴願書不齊全而被駁回,此種訴願決定應為何者?v 訴願不受理 訴願駁回中的訴願無理由 訴願駁回中的情況決定 原處分撤銷 問:小袁家的頂樓建物,被台北縣政府所屬某機關處分為違建,小袁不服要求訴願,請問他應該找哪個單位提出訴願? 台北縣政府所屬某機關v 台北縣政府 行政院營建署 行政院 問:人民提起訴願必須有某些前提,何者符合?v 必須是中央或地方機關的處分v 需為行政機關具體的個案v 個案跟國家之間是公法的關係 個案跟國家之間是私法的關係 問:關於訴願為機關自我省察的機制說明,下列何者符合?v 原處分機關應先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v 若認訴願為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v 如不依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應於二十日內附具答辯書,送交訴願管轄機關 處分機關之上級管轄機關應先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 問:以下相關說明,何者有誤? 訴願管轄機關,為糾正原處分機關的違法不當,所以它採行職權進行主義v 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說是否來進行證據調查、言詞辯論、勘驗、鑑定等程序v 民事法院審判時,法院對於證據的調查,事實的認定採職權進行主義v 因此證據之調查、檢驗、勘驗、鑑定等視訴願者是否有主動要求才決定 問:依訴願法第97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再審的原因,何者符合?v 發現一個之前未參考到的新證物v 相關民事、刑事或行政訴訟判決或行政處分已變更 訴願委員成員更換異動v 適用法規應為建築法,卻採行區域計畫法 問:提起訴願應遵守的時限,根據訴願法,我國採取何種主義? 了解主義 表達主義 發信主義v 到達主義 問:住汐止的小袁應於96年8月15日前提出訴願,但由於8月13日至8月17日汐止因颱風發生而交通阻斷致延誤訴願期間,小袁是否可以提出延期的要求? 不可以,訴願需在30天內提出v 可以,得於原因消滅後十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請求回復原狀 可以,在原因發生後一年內皆可提出 不可以,天災並不適用於回復原狀的申請原因 問:訴願機制對政府機關的好處,何者為非?v 增加行政訴訟v 保障公職權利v 職務權責增加 機關之自我省察 問:訴願的審理方式和法院的裁判最大的不同點,何者有誤?v 法院的裁判以書面審理為原則v 法院的裁判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為原則為例外v 訴願審理方式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為原則 問:提起訴願,原則上應如何計算才正確?v 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自行政處分通知,或公告開始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一年之內為之 自行政處分通知,或公告開始之次日起,一年之內為之 問:訴願決定的做出,以下的相關說明,何者正確? 根據訴願法規定,需在二個月內作出決定v 必要的時候可以延長一次v 延長一次以二個月為限v 要在五個月內作出決定 問:關於訴願的本質和功能,何者說法正確?v 保障人民權益v 機關自我省察 企業之行政監督v 替代(行政)訴訟 問:依訴願法的規定,下列哪些單位可以提出訴願?v 麻豆鎮農會v 台電公司 監察院v 文教基金會 問:小芳於96年9月10日收到政府機關的處分通知,通知上並未註明小芳何時可提出訴願救濟的時間,如此小芳何時前提出的訴願為有效? 民國96年9月17日 民國96年10月9日v 民國97年9月10日 民國 97年10月9日 問:亂丟垃圾產生爭議的案件,若是沒有採行訴願制度而直接上法院,法院將增加許多工作量,這是指訴願的哪一個特色與優點? 保障人民權益 機關自我省察 企業之行政監督v 替代(行政)訴訟 問:以下關於行政爭訟的意義,何者敘述正確? 行使權利者為人民v 爭訟對象為行政機關就具體事件的措置v 依據私權規範所為的措置,認為損害自身權益v 請求權責機關或法院依法給予裁決,以保障其權益 問:訴願審議委員會的組織說明,何者正確?v 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v 委員應有二分之一具有法制專長 委員由本機關高級職員擔任v 所需承辦人員由機關首長就本機關職員中具法制專長者調派之
問:下列哪一個情況可向政府單位提出訴願?
v 政府機關遲遲不發給小袁建築執照
大明欠小芳十萬元,三年來避不見面
v 國雄的車停在黃線上被拖吊
v 阿俊被核定需繳交的稅額過高
問:訴願代理人的資格,依訴願法第33條的規定,何者符合?
v 律師
v 依法令取得與訴願事件有關之代理人資格者
v 具有該訴願事件之專業知識者
訴願人的未成年子女
問:小芳申請營業登記證久久沒下來,小芳提起訴願,卻因為訴願書不齊全而被駁回,此種訴願決定應為何者?
v 訴願不受理
訴願駁回中的訴願無理由
訴願駁回中的情況決定
原處分撤銷
問:小袁家的頂樓建物,被台北縣政府所屬某機關處分為違建,小袁不服要求訴願,請問他應該找哪個單位提出訴願?
台北縣政府所屬某機關
v 台北縣政府
行政院營建署
行政院
問:人民提起訴願必須有某些前提,何者符合?
v 必須是中央或地方機關的處分
v 需為行政機關具體的個案
v 個案跟國家之間是公法的關係
個案跟國家之間是私法的關係
問:關於訴願為機關自我省察的機制說明,下列何者符合?
v 原處分機關應先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
v 若認訴願為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
v 如不依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應於二十日內附具答辯書,送交訴願管轄機關
處分機關之上級管轄機關應先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
問:以下相關說明,何者有誤?
訴願管轄機關,為糾正原處分機關的違法不當,所以它採行職權進行主義
v 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說是否來進行證據調查、言詞辯論、勘驗、鑑定等程序
v 民事法院審判時,法院對於證據的調查,事實的認定採職權進行主義
v 因此證據之調查、檢驗、勘驗、鑑定等視訴願者是否有主動要求才決定
問:依訴願法第97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再審的原因,何者符合?
v 發現一個之前未參考到的新證物
v 相關民事、刑事或行政訴訟判決或行政處分已變更
訴願委員成員更換異動
v 適用法規應為建築法,卻採行區域計畫法
問:提起訴願應遵守的時限,根據訴願法,我國採取何種主義?
了解主義
表達主義
發信主義
v 到達主義
問:住汐止的小袁應於96年8月15日前提出訴願,但由於8月13日至8月17日汐止因颱風發生而交通阻斷致延誤訴願期間,小袁是否可以提出延期的要求?
不可以,訴願需在30天內提出
v 可以,得於原因消滅後十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請求回復原狀
可以,在原因發生後一年內皆可提出
不可以,天災並不適用於回復原狀的申請原因
問:訴願機制對政府機關的好處,何者為非?
v 增加行政訴訟
v 保障公職權利
v 職務權責增加
機關之自我省察
問:訴願的審理方式和法院的裁判最大的不同點,何者有誤?
v 法院的裁判以書面審理為原則
v 法院的裁判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為原則為例外
v 訴願審理方式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為原則
問:提起訴願,原則上應如何計算才正確?
v 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自行政處分通知,或公告開始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一年之內為之
自行政處分通知,或公告開始之次日起,一年之內為之
問:訴願決定的做出,以下的相關說明,何者正確?
根據訴願法規定,需在二個月內作出決定
v 必要的時候可以延長一次
v 延長一次以二個月為限
v 要在五個月內作出決定
問:關於訴願的本質和功能,何者說法正確?
v 保障人民權益
v 機關自我省察
企業之行政監督
v 替代(行政)訴訟
問:依訴願法的規定,下列哪些單位可以提出訴願?
v 麻豆鎮農會
v 台電公司
監察院
v 文教基金會
問:小芳於96年9月10日收到政府機關的處分通知,通知上並未註明小芳何時可提出訴願救濟的時間,如此小芳何時前提出的訴願為有效?
民國96年9月17日
民國96年10月9日
v 民國97年9月10日
民國 97年10月9日
問:亂丟垃圾產生爭議的案件,若是沒有採行訴願制度而直接上法院,法院將增加許多工作量,這是指訴願的哪一個特色與優點?
保障人民權益
機關自我省察
企業之行政監督
v 替代(行政)訴訟
問:以下關於行政爭訟的意義,何者敘述正確?
行使權利者為人民
v 爭訟對象為行政機關就具體事件的措置
v 依據私權規範所為的措置,認為損害自身權益
v 請求權責機關或法院依法給予裁決,以保障其權益
問:訴願審議委員會的組織說明,何者正確?
v 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v 委員應有二分之一具有法制專長
委員由本機關高級職員擔任
v 所需承辦人員由機關首長就本機關職員中具法制專長者調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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