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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權利公約-各項權利分析(三)」e等公務園+e學中心+學習平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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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下列何者不是CRC第29條所列的教育目標? 兒少之人格、才能以及精神、身體之潛能獲得最大程度之發展 培養對自然環境的尊重v 著重職業技能的培養 問:CRC第27條規定,兒少得享有足以促進其發展的生活水準,其所包含的範圍為何? 基本的營養、衣物及住所 兒少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會發展v 以上皆是 問:CRC第6條所保障的生存,是其他兒少權利之根本,因此應獲得相當的尊重與足夠的保障。v ○ ╳ 問:根據CRC第40條,締約國應規定無觸犯刑事能力之最低年齡;對此,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認為幾歲應為絕對之最低標準?v 12歲 15歲 18歲 問:所有被剝奪自由之兒少應受到人道待遇,因此滿12歲以上之少年,得使其與成年犯人同室收容。 ○v ╳ 問:兒少的社會安全權利必須透過父母或監護人獲得滿足,兒少不能以自身名義提出申請。 ○v ╳ 問:為落實CRC第23條對身心障礙兒少權利之保障,國家應成立設備良好之身心障礙機構,將其集中管理,而非協助其融入社會。 ○v ╳ 問:因保障享有權利的主體是兒少,下列何者為CRC獨有之規定?v 遊戲權 受教權 表意權 問:以下何者並非CRC第28條,所陳述之兒少受教權的最低標準?v 確保每位兒少都能接受高等教育 使兒少能獲得不同類型之中學教育與指導 應提供兒少免費之義務初等教育 問:CRC第37條規定,需剝奪兒少之自由時,以下何者非其要件? 符合法律規定v 徵得父母同意 最後手段 問:CRC第38條規定,締約國應採取所有可行措施,確保未滿幾歲之人不會直接參加戰鬥行為? 20歲v 15歲 10歲 問:針對遭受任何形式之疏忽、剝削或虐待;酷刑或任何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方式的兒少,應如何處理?v 應採取所有適當措施,使其身心得以康復並重返社會 其身心受創,應強制與社會隔離 請其自費接受諮商輔導 問:針對被指稱或指控觸犯刑事法律之兒少,為保障他人身安全,可公開其身分。 ○v ╳ 問:為確保兒少受教權,應尊重學校執行紀律之方式,而忽略兒少之人格尊嚴。 ○v ╳ 問:根據CRC第24條內容,下列何者敘述為非? 締約國應致力降低嬰幼兒之死亡率 締約國應消除疾病與營養不良的現象v 母親產前及產後健康照顧,是個人責任 問:被販運兒少,在其自身同意被販運的狀況下,其身分屬於? 共犯v 被害人 加害人 問:針對未滿18歲之人的違法情事,下列何者為適當處置? 判處死刑 無假釋可能的無期徒刑v 諮商輔導或教育 問:在兒少與其監護人同意的狀況下,即可買賣該名兒童。 ○v ╳ 問:為禁止對兒少經濟剝削,國家應立法規定之項目為何? 最低受僱年齡 有關工作時間及工作條件之適當規則v 以上皆是
問:下列何者不是CRC第29條所列的教育目標?
兒少之人格、才能以及精神、身體之潛能獲得最大程度之發展
培養對自然環境的尊重
v 著重職業技能的培養
問:CRC第27條規定,兒少得享有足以促進其發展的生活水準,其所包含的範圍為何?
基本的營養、衣物及住所
兒少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會發展
v 以上皆是
問:CRC第6條所保障的生存,是其他兒少權利之根本,因此應獲得相當的尊重與足夠的保障。
v ○
╳
問:根據CRC第40條,締約國應規定無觸犯刑事能力之最低年齡;對此,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認為幾歲應為絕對之最低標準?
v 12歲
15歲
18歲
問:所有被剝奪自由之兒少應受到人道待遇,因此滿12歲以上之少年,得使其與成年犯人同室收容。
○
v ╳
問:兒少的社會安全權利必須透過父母或監護人獲得滿足,兒少不能以自身名義提出申請。
○
v ╳
問:為落實CRC第23條對身心障礙兒少權利之保障,國家應成立設備良好之身心障礙機構,將其集中管理,而非協助其融入社會。
○
v ╳
問:因保障享有權利的主體是兒少,下列何者為CRC獨有之規定?
v 遊戲權
受教權
表意權
問:以下何者並非CRC第28條,所陳述之兒少受教權的最低標準?
v 確保每位兒少都能接受高等教育
使兒少能獲得不同類型之中學教育與指導
應提供兒少免費之義務初等教育
問:CRC第37條規定,需剝奪兒少之自由時,以下何者非其要件?
符合法律規定
v 徵得父母同意
最後手段
問:CRC第38條規定,締約國應採取所有可行措施,確保未滿幾歲之人不會直接參加戰鬥行為?
20歲
v 15歲
10歲
問:針對遭受任何形式之疏忽、剝削或虐待;酷刑或任何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方式的兒少,應如何處理?
v 應採取所有適當措施,使其身心得以康復並重返社會
其身心受創,應強制與社會隔離
請其自費接受諮商輔導
問:針對被指稱或指控觸犯刑事法律之兒少,為保障他人身安全,可公開其身分。
○
v ╳
問:為確保兒少受教權,應尊重學校執行紀律之方式,而忽略兒少之人格尊嚴。
○
v ╳
問:根據CRC第24條內容,下列何者敘述為非?
締約國應致力降低嬰幼兒之死亡率
締約國應消除疾病與營養不良的現象
v 母親產前及產後健康照顧,是個人責任
問:被販運兒少,在其自身同意被販運的狀況下,其身分屬於?
共犯
v 被害人
加害人
問:針對未滿18歲之人的違法情事,下列何者為適當處置?
判處死刑
無假釋可能的無期徒刑
v 諮商輔導或教育
問:在兒少與其監護人同意的狀況下,即可買賣該名兒童。
○
v ╳
問:為禁止對兒少經濟剝削,國家應立法規定之項目為何?
最低受僱年齡
有關工作時間及工作條件之適當規則
v 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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