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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4講:國家報告撰寫準則」e等公務園+e學中心+學習平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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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締約各國提交國家報告的時間點,是在本公約生效後的幾年內? 一年v 二年 三年 四年 問:以下哪些為一般性意見中,委員會所提出的說明與闡釋?v 締約國應盡的義務v 該條文與公約中其他規定之間的關係v 國家層級的執行工作 締約各國若沒有做到該條文的規定,所必須受到的處罰為何 問:以紐西蘭的報告為例,在第一部份的綜述中,紐西蘭將以下哪項內容寫入? 身心障礙者與政府共同對公約允諾的狀況 所面臨到的挑戰 對未來的展望v 以上皆是 問:國家報告撰寫準則中,規範締約國應將下列哪些事項寫進報告中? 締約國應盡的義務 為達公約規範於國內所採取的措施 施行公約規範時所遇到的困難點v 以上皆是 問:根據國家報告的審查流程中,每隔幾年需提交一次定期報告? 一年 兩年v 四年 不需再提交 問:關於CRPD第十二條的一般性意見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為了幫助身心障礙者,我們可以協助取代決策v 協助身心障礙者時,需尊重身心障礙者的權利、意願和選擇 心智能力不足等同於權利能力的不足v 保障身心障礙者的目的在於,與行使權利能力有關的所有措施,係為確保其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受到適當有效的防護,應避免予以濫用 問:若一間金融機構所提供的提款機,無法讓視障者使用,可以請他直接去櫃檯找人員服務即可,並不需要特別改善機器設備。 ○v ╳ 問:國家報告的撰寫,應屬於政府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所以民間單位不適合參與此過程。 ○v ╳ 問:國家報告撰寫的過程中,若參與的官員層級較高,則有助於溝通與對話。v ○ ╳ 問:對於撰寫國家報告時,以下哪些敘述是錯誤的?v 應在報告中,重點加強並清楚的利用良好飾詞來表達出我國在哪些地方做得很好,讓委員會知道v 對於缺失的部分,應在國內宣導改進即可,盡量不要寫入報告中v 參與報告撰寫過程中的官員層級越高,則干涉越多,對於撰寫越不利 對於人權缺失的部分,應該要主動的寫入報告中,並提出改進的方案 問:CRPD的一般性意見中,通常會包括以下哪些內容?v 條款的規範內容v 締約國的義務v 與公約其他規定之間的關係v 國家層級的執行工作 問:國家報告中的條約專要文件,主要是在簡介我國國情,以及我國保障與促進人權之一般性架構。 ○v ╳ 問:在撰寫國家報告時,對於人權缺失的部分,應該要主動的寫入報告中,並提出改進的方案。v ○ ╳ 問:加入CRPD的締約國皆需提交報告給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說明CRPD在國內落實的情形。v ○ ╳ 問:撰寫的內容方面,針對公約中的第五條平等和不歧視,說明國內施行的狀況,這是屬於哪一個部份的說明? 公約的一般性條款v 具體權利 具體義務 綜述 問:公約中的第三十六條,委員會對於報告的審議,關於此條款的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v 委員會應對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將其提交給有關締約各國 締約國應在一年內回覆委員會之意見 締約國遇到困難時,委員會無法提供協助,締約國需自行尋找解決方案v 締約國遇到困難時,可向委員會尋求協助 問: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在CRPD的一般性意見中,針對國家層級執行工作給予了以下哪些建議?v 提供建議的做法與步驟,幫助締約國執行公約的內容v 劃撥資源開展研究和制定最佳作法v 鼓勵各國建立有效機制,協助身心障礙者行使法律行為能力 強制締約國修改國內的法律與公約完全一致 問:關於鬆皮症病患與建置水療池的個案中,以下哪些敘述是正確的? 締約國得以國內法律作為不履行公約的理由v 政府應該要有處理特殊障礙需求的措施存在v 拒發許可不符合比例原則且歧視身障者v 政府不可剝奪所有身心障礙者享有在社區中生活的平等權利 問:關於法官與導盲犬的個案中,下列哪項敘述是正確的? 法官可以隨意禁止導盲犬進入法庭 社區可以隨意禁止導盲犬進入社區v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視障者可由合格導盲犬陪同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等地 法官依個人專業度判斷,所以可以強烈要求原告人與被告人和解 問:提交國家報告的目的,包括以下哪些?v 對條約之允諾 證明本國比其他國家優秀v 對國內落實人權之審查v 與國際人權專家做建設性的對話
問:根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締約各國提交國家報告的時間點,是在本公約生效後的幾年內?
一年
v 二年
三年
四年
問:以下哪些為一般性意見中,委員會所提出的說明與闡釋?
v 締約國應盡的義務
v 該條文與公約中其他規定之間的關係
v 國家層級的執行工作
締約各國若沒有做到該條文的規定,所必須受到的處罰為何
問:以紐西蘭的報告為例,在第一部份的綜述中,紐西蘭將以下哪項內容寫入?
身心障礙者與政府共同對公約允諾的狀況
所面臨到的挑戰
對未來的展望
v 以上皆是
問:國家報告撰寫準則中,規範締約國應將下列哪些事項寫進報告中?
締約國應盡的義務
為達公約規範於國內所採取的措施
施行公約規範時所遇到的困難點
v 以上皆是
問:根據國家報告的審查流程中,每隔幾年需提交一次定期報告?
一年
兩年
v 四年
不需再提交
問:關於CRPD第十二條的一般性意見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為了幫助身心障礙者,我們可以協助取代決策
v 協助身心障礙者時,需尊重身心障礙者的權利、意願和選擇
心智能力不足等同於權利能力的不足
v 保障身心障礙者的目的在於,與行使權利能力有關的所有措施,係為確保其與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受到適當有效的防護,應避免予以濫用
問:若一間金融機構所提供的提款機,無法讓視障者使用,可以請他直接去櫃檯找人員服務即可,並不需要特別改善機器設備。
○
v ╳
問:國家報告的撰寫,應屬於政府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所以民間單位不適合參與此過程。
○
v ╳
問:國家報告撰寫的過程中,若參與的官員層級較高,則有助於溝通與對話。
v ○
╳
問:對於撰寫國家報告時,以下哪些敘述是錯誤的?
v 應在報告中,重點加強並清楚的利用良好飾詞來表達出我國在哪些地方做得很好,讓委員會知道
v 對於缺失的部分,應在國內宣導改進即可,盡量不要寫入報告中
v 參與報告撰寫過程中的官員層級越高,則干涉越多,對於撰寫越不利
對於人權缺失的部分,應該要主動的寫入報告中,並提出改進的方案
問:CRPD的一般性意見中,通常會包括以下哪些內容?
v 條款的規範內容
v 締約國的義務
v 與公約其他規定之間的關係
v 國家層級的執行工作
問:國家報告中的條約專要文件,主要是在簡介我國國情,以及我國保障與促進人權之一般性架構。
○
v ╳
問:在撰寫國家報告時,對於人權缺失的部分,應該要主動的寫入報告中,並提出改進的方案。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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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加入CRPD的締約國皆需提交報告給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說明CRPD在國內落實的情形。
v ○
╳
問:撰寫的內容方面,針對公約中的第五條平等和不歧視,說明國內施行的狀況,這是屬於哪一個部份的說明?
公約的一般性條款
v 具體權利
具體義務
綜述
問:公約中的第三十六條,委員會對於報告的審議,關於此條款的內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v 委員會應對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將其提交給有關締約各國
締約國應在一年內回覆委員會之意見
締約國遇到困難時,委員會無法提供協助,締約國需自行尋找解決方案
v 締約國遇到困難時,可向委員會尋求協助
問: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在CRPD的一般性意見中,針對國家層級執行工作給予了以下哪些建議?
v 提供建議的做法與步驟,幫助締約國執行公約的內容
v 劃撥資源開展研究和制定最佳作法
v 鼓勵各國建立有效機制,協助身心障礙者行使法律行為能力
強制締約國修改國內的法律與公約完全一致
問:關於鬆皮症病患與建置水療池的個案中,以下哪些敘述是正確的?
締約國得以國內法律作為不履行公約的理由
v 政府應該要有處理特殊障礙需求的措施存在
v 拒發許可不符合比例原則且歧視身障者
v 政府不可剝奪所有身心障礙者享有在社區中生活的平等權利
問:關於法官與導盲犬的個案中,下列哪項敘述是正確的?
法官可以隨意禁止導盲犬進入法庭
社區可以隨意禁止導盲犬進入社區
v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六十條,視障者可由合格導盲犬陪同自由出入公共場所、公共建築物等地
法官依個人專業度判斷,所以可以強烈要求原告人與被告人和解
問:提交國家報告的目的,包括以下哪些?
v 對條約之允諾
證明本國比其他國家優秀
v 對國內落實人權之審查
v 與國際人權專家做建設性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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