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等公務員,e學中心,解答,測驗,刑法瀆職罪與貪污治罪條例及案例解析
「刑法瀆職罪與貪污治罪條例及案例解析」e等公務園+e學中心+學習平臺解答
相信大家會搜尋進來,應該也是為了更快速完成測驗,貼心的我們懂你❤資料均網路上蒐集整理,僅供參考。大家善用Ctrl+F搜尋題目關鍵字,相信很快就找到答案。
問:除了收受賄賂行為會構成犯罪之外,向他人要求賄賂也會構成犯罪。v ○ ╳ 問:下列何者是錯誤的?v 只是在手續或程序上給予人民方便屬於圖利他人 圖利是違背法令之行為,便民是合法的行為 圖利是圖人民不法利益,便民是圖人民合法利益 裁量逾越或裁量濫用亦可能構成圖利犯行 問:政府機關的技工、司機或工友,雖無法定職務權限,仍屬於刑法規範之身分公務員。 ○v ╳ 問:賑災時,公務員對於條件不合或受害情形輕微之人民,而特別照顧准予救濟或以受害較嚴重之標準補救助,致特定人民因而獲得利益者,下列情形何者正確? 公務員構成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v 公務員構成主管事務圖利罪 為便民行為,不構成犯罪 公務員構成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問: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接受他人在有女陪侍之酒店招待,屬於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的範疇。v ○ ╳ 問:警察局辦理採購人員,接受廠商飲宴招待,而依法辦理採購業務,屬於何種犯罪?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主管事務圖利罪。 詐取財物罪。v 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問:公務員如係基於某項特定或具體之職務關係予以收受者,若該禮物名為餽贈,則非具有賄賂性質。 ○v ╳ 問:受監理站委託代為驗車之民營汽車公司,或代為檢驗機車排放廢氣之民營機車行辦理檢驗工作之員工,是否屬於公務員? 不是公務員 屬於身分公務員 屬於授權公務員v 屬於委託公務員 問:甲承包某政府機構工程,未依照合約規定施工,依法不能通過驗收。但甲希望督辦監造驗收業務的公務員乙能讓工程通過驗收,就給乙金錢,請乙通過驗收,則乙會構成何罪?v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主管事務圖利罪 詐取財物罪 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問:下列關於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之規定何者為非? 以公務員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款至第10款所列罪嫌之一者為前提 說明義務限於自公務員涉嫌犯罪時及其後3年內,有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v 不限於檢察官偵查中適用 本罪關於財產來源之舉證責任轉換由被告負擔 問:賄賂罪類型包含下咧哪些犯罪? 違背職務受賄罪 不違背職務受賄罪 準受賄罪v 以上皆是 問: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承辦各公立學校、公營事業之承辦、兼辦採購之人員,是否屬於公務員? 不屬於公務員 屬於身分公務員v 屬於授權公務員 屬於受託公務員 問:身分公務員包括服務於公營事業機構、公立學校與公立醫院之人員在內。 ○v ╳ 問:關於公務員受賄罪,行賄者給付賄賂、不正利益之時機,必須要在公務員就其職權有關之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事前、事中或事後? 事前 事中 事後v 以上皆可 問:下列何者並非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事務圖利罪的構成要件? 須屬「明知」 須有「違背法令」 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為要件v 包含未發生得利結果的圖利行為
問:除了收受賄賂行為會構成犯罪之外,向他人要求賄賂也會構成犯罪。
v ○
╳
問:下列何者是錯誤的?
v 只是在手續或程序上給予人民方便屬於圖利他人
圖利是違背法令之行為,便民是合法的行為
圖利是圖人民不法利益,便民是圖人民合法利益
裁量逾越或裁量濫用亦可能構成圖利犯行
問:政府機關的技工、司機或工友,雖無法定職務權限,仍屬於刑法規範之身分公務員。
○
v ╳
問:賑災時,公務員對於條件不合或受害情形輕微之人民,而特別照顧准予救濟或以受害較嚴重之標準補救助,致特定人民因而獲得利益者,下列情形何者正確?
公務員構成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v 公務員構成主管事務圖利罪
為便民行為,不構成犯罪
公務員構成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問: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接受他人在有女陪侍之酒店招待,屬於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的範疇。
v ○
╳
問:警察局辦理採購人員,接受廠商飲宴招待,而依法辦理採購業務,屬於何種犯罪?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主管事務圖利罪。
詐取財物罪。
v 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問:公務員如係基於某項特定或具體之職務關係予以收受者,若該禮物名為餽贈,則非具有賄賂性質。
○
v ╳
問:受監理站委託代為驗車之民營汽車公司,或代為檢驗機車排放廢氣之民營機車行辦理檢驗工作之員工,是否屬於公務員?
不是公務員
屬於身分公務員
屬於授權公務員
v 屬於委託公務員
問:甲承包某政府機構工程,未依照合約規定施工,依法不能通過驗收。但甲希望督辦監造驗收業務的公務員乙能讓工程通過驗收,就給乙金錢,請乙通過驗收,則乙會構成何罪?
v 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主管事務圖利罪
詐取財物罪
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問:下列關於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之規定何者為非?
以公務員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款至第10款所列罪嫌之一者為前提
說明義務限於自公務員涉嫌犯罪時及其後3年內,有財產增加與收入顯不相當
v 不限於檢察官偵查中適用
本罪關於財產來源之舉證責任轉換由被告負擔
問:賄賂罪類型包含下咧哪些犯罪?
違背職務受賄罪
不違背職務受賄罪
準受賄罪
v 以上皆是
問: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承辦各公立學校、公營事業之承辦、兼辦採購之人員,是否屬於公務員?
不屬於公務員
屬於身分公務員
v 屬於授權公務員
屬於受託公務員
問:身分公務員包括服務於公營事業機構、公立學校與公立醫院之人員在內。
○
v ╳
問:關於公務員受賄罪,行賄者給付賄賂、不正利益之時機,必須要在公務員就其職權有關之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事前、事中或事後?
事前
事中
事後
v 以上皆可
問:下列何者並非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事務圖利罪的構成要件?
須屬「明知」
須有「違背法令」
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為要件
v 包含未發生得利結果的圖利行為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