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等公務員,e學中心,解答,測驗,人權與倫理在公衛法律的實踐(衛生法規及倫理)
「人權與倫理在公衛法律的實踐(衛生法規及倫理)」e等公務園+e學中心+學習平臺解答
相信大家會搜尋進來,應該也是為了更快速完成測驗,貼心的我們懂你❤資料均網路上蒐集整理,僅供參考。大家善用Ctrl+F搜尋題目關鍵字,相信很快就找到答案。
問:關於 美國公衛學會公衛倫理守則之核心內涵,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專業主義與信任 人權與公民權利v 效率與即時 相互依存與團結性。 問:根據大法官憲判第1號判決有關資訊自決權之內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資訊隱私權,係保障人民就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揭露之對象、範圍、時間及方式等,享有自主決定權。 隱私權不是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v 資訊隱私權保障當事人原則上就其個資,有同意利用與否之控制權,但其權利之主張,需於事前主張。 設置健保資料庫是否違反比例原則,應採嚴格審查基準。 問:關於隱私權的意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隱私權是保障人們不受打擾的權利v 個人資料編碼後,因為無從識別,就不受隱私權保障 隱私權保障個人對資料的自主決定權 強制抽血篩檢是對資訊隱私權的一種限制。 問:關於公衛、倫理與人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沒有做壞事,就不需要擔心隱私外洩 健康有利於人民,因此政府可以為了促進當事人健康,限制人民自由v 公衛與人權看似衝突,但保障人權,才能贏得人民信任,實現公衛目標 公衛牽涉高度專業 ,因此公衛倫理就是根據科學證據決策。 問:下列何者,WHO允許可以強制進行HIV檢測? 性病病人v 輸血用的血液 性工作者 跨性別或其他性少數。 問:WHO 禁止以刑罰處罰HIV所列舉之類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當事人不知道自己有HIV 當事人有告知對方自己有HIV 當事人有用保險套v 當事人傳染給他人的機率極大。 問:下面那一個不是WHO 關於HIV 檢測的5C 原則? 知情同意(consent) 個人隱私保密(confidentiality) 連結(connection) 預防、治療、照護v 需與社區合作(collaboration)。 問:根據大法官憲判第1號判決,抽血檢查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血液等體液組織,均蘊含有人各不同且終身不變之生物資訊,乃高敏感個人資訊之載體。 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值雖僅短期存在,惟其既須經由檢測屬高敏感個人資訊載體之血液始得探知,自仍將觸及重要個人資訊隱私之範圍。 未經其同意,逕行委託醫療機構以侵入身體之器具自其身體組織採取血液或其他檢體,因而涉及對其身體之侵犯,而構成對其身體權之限制。v 大法官審查強制抽血酒測之規定是否違憲,乃適用中度審查基準。 問:關於污名,下列敘述,何者為非?v 污名專指社會對社經弱勢族群的負面刻板印象 偏見是指認同負面刻板印象 歧視是指由偏見衍生的行為 當事人有時也會對自己有負面的刻板印象。 問:下列哪一種情形,屬於結構性污名? 精神障礙者常隱瞞自己生病的資訊。 社會普遍覺得「精神障礙者都很危險」v 社會普遍覺得「精神障礙者之所以找不到工作,是因為她們能力太差。」 精神障礙者覺得自己很沒用。
問:關於 美國公衛學會公衛倫理守則之核心內涵,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專業主義與信任
人權與公民權利
v 效率與即時
相互依存與團結性。
問:根據大法官憲判第1號判決有關資訊自決權之內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資訊隱私權,係保障人民就是否揭露其個人資料及揭露之對象、範圍、時間及方式等,享有自主決定權。
隱私權不是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
v 資訊隱私權保障當事人原則上就其個資,有同意利用與否之控制權,但其權利之主張,需於事前主張。
設置健保資料庫是否違反比例原則,應採嚴格審查基準。
問:關於隱私權的意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隱私權是保障人們不受打擾的權利
v 個人資料編碼後,因為無從識別,就不受隱私權保障
隱私權保障個人對資料的自主決定權
強制抽血篩檢是對資訊隱私權的一種限制。
問:關於公衛、倫理與人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沒有做壞事,就不需要擔心隱私外洩
健康有利於人民,因此政府可以為了促進當事人健康,限制人民自由
v 公衛與人權看似衝突,但保障人權,才能贏得人民信任,實現公衛目標
公衛牽涉高度專業 ,因此公衛倫理就是根據科學證據決策。
問:下列何者,WHO允許可以強制進行HIV檢測?
性病病人
v 輸血用的血液
性工作者
跨性別或其他性少數。
問:WHO 禁止以刑罰處罰HIV所列舉之類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當事人不知道自己有HIV
當事人有告知對方自己有HIV
當事人有用保險套
v 當事人傳染給他人的機率極大。
問:下面那一個不是WHO 關於HIV 檢測的5C 原則?
知情同意(consent)
個人隱私保密(confidentiality)
連結(connection) 預防、治療、照護
v 需與社區合作(collaboration)。
問:根據大法官憲判第1號判決,抽血檢查之性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血液等體液組織,均蘊含有人各不同且終身不變之生物資訊,乃高敏感個人資訊之載體。
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值雖僅短期存在,惟其既須經由檢測屬高敏感個人資訊載體之血液始得探知,自仍將觸及重要個人資訊隱私之範圍。
未經其同意,逕行委託醫療機構以侵入身體之器具自其身體組織採取血液或其他檢體,因而涉及對其身體之侵犯,而構成對其身體權之限制。
v 大法官審查強制抽血酒測之規定是否違憲,乃適用中度審查基準。
問:關於污名,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v 污名專指社會對社經弱勢族群的負面刻板印象
偏見是指認同負面刻板印象
歧視是指由偏見衍生的行為
當事人有時也會對自己有負面的刻板印象。
問:下列哪一種情形,屬於結構性污名?
精神障礙者常隱瞞自己生病的資訊。
社會普遍覺得「精神障礙者都很危險」
v 社會普遍覺得「精神障礙者之所以找不到工作,是因為她們能力太差。」
精神障礙者覺得自己很沒用。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