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訊公開法與案例解析-佐升正訓練適用」[解答]@e等公務園+e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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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內政部警政署因執行業務需要,向交通部公路總局請求提供資料,係依下列何者規定?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政府資訊
    依檔案法申請檔案應用
    依行政程序法第46條申請閱覽卷宗
v   依行政程序法第19條請求行政協助
   
問:甲向監理所申請提供道路交通相關法律及法規命令乙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上開法律及法規命令係屬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
v   上開法律及法規命令之公開,採以網站公開方式即足
    上開法律及法規命令已於網站公開者,監理所得以告知查詢之方式以代提供
    監理所得提供紙本並收取費用
   
問:關於《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定政府資訊申請權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屬本法所定申請權人
v   外國人均非屬本法所定申請權人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屬本法所定申請權人
    香港地區人士,非屬本法所定申請權人
   
問:關於《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所定應主動公開之「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合議制機關係指由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成員組成之決策性機關
    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包括其所審議議案之案由、議程、決議內容及出席會議成員名單
    中央選舉委員會係合議制機關
v   各機關人事甄審委員會係合議制機關
   
問:下列何者非屬「應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之範圍?
    書面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v   各機關考績委員會之會議紀錄
    政府機關編列預算委託學者進行之研究報告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問: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立法目的係為保障人民知的權利,依該法人民享有之權利不包括下列何者?
v   政府資訊申請作成權
    政府資訊申請提供權
    政府資訊申請更正或補充權
    申請資訊被拒絕之行政救濟權
   
問:甲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向乙機關請求更正乙機關所保有其之個人資料,如無其他法律特別規定,乙機關為准駁決定之處理期間如何?
    受理申請提供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15日
    應於2個月內為准駁之決定,不得延長
v   受理申請提供之日起30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30日
    受理申請提供之日起20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20日
   
問:下列何者非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所定「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
    機關內部簽呈
    機關內會辦意見
    機關承辦人所擬函稿
v   具體案件之檢驗數據
   
問:甲向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高公局)請提供該局104至105年國道橋梁定期檢測之相關數據、履勘照片及高公局2年間對國道橋梁養護業務檢討相關內部意見溝通之簽呈,茲高公局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為准駁之決定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甲基於個人學術研究而申請,相關數據、履勘照片及簽呈均應提供
v   相關數據、履勘照片應予提供,簽呈不予提供
    相關數據、履勘照片不予提供,簽呈應予提供
    相關數據、履勘照片及簽呈均不予提供
   
問:甲教授為個人進行學術研究,向文化部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甲應填具申請書
    甲得以書面通訊方式申請
v   甲填具之申請書中應載明事項未敘明用途,文化部應逕予駁回
    甲為學術用途申請,文化部得依規定審酌是否減免收費
   
問:下列何者不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v   臺灣電力公司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國立臺灣大學
   
問:台北市市民甲向乙機關申請提供乙所取得且保有之丙之個人資料,如甲、丙於行政機關均無任何行政程序在進行,又丙之資料業已歸檔,乙決定是否提供丙之個人資料可能適用之規定,不包括下列何者?
  行政程序法第46條申請閱覽卷宗之規定
v   檔案法
    政府資訊公開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
   
問:政府資訊主動公開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得於機關網站公開
    於機關閱覽室提供閱覽
    得刊載於政府機關公報或其他出版品
v   不得以記者會方式公開
   
問:立法委員甲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立法委員是民意代表,應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9條行政協助之規定
    立法委員經立法院同意後,始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
    立法委員僅得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請求提供
v   立法委員以國會辦公室名義請求提供,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
   
問:受理人民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甲機關,確知該申請之政府資訊非屬其職權範圍內所作成或取得者,而屬乙機關於職權範圍內所作成,甲機關應如何處理?
    將案件存查
    將案件退還申請人
v   將案件函轉乙機關並通知申請人
    口頭告知申請人並請其逕洽乙機關

問:立法委員甲因問政需要,向乙機關申請提供乙所取得且保有之丙之個人資料,如甲、丙於行政機關均無任何行政程序在進行,又丙之資料業已歸檔,乙決定是否提供丙之個人資料可能適用之規定,不包括下列何者?
V 行政程序法第46條申請閱覽卷宗之規定
        檔案法
        政府資訊公開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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