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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公務人員依法經撤銷任用後,何種撤銷任用情事應予追還已支付之俸給及其他給付?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v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依法停止任用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問: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生育補助之基準,係以事實發生日期當月之薪俸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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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各機關依政府採購法進用之勞務採購人員,係屬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要點之適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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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問:某同仁為薦任第8職等法制職系專員(按,適用表【五】)於7月23日陞任薦任第9職等一般行政職系科長職務(按,適用表【一】)致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有所增減,如何計算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依12月所支待遇基準計算發給
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均依所任職務實際在職月數按比例計發
v 專業加給為表(五)*7/12+表(一)*5/12,主管職務加給依12月份所支待遇基準計發
專業加給依12月份所支待遇基準計發,主管職務加給*5/12計發
問:下列有關違法支給加給或其他金錢給付之追繳敘述,何者正確?
v 有關違法處分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2年內為之
v 違法處分撤銷後,應溯及既往失其效力並追繳因該處分所受領之給付
v 原處分機關得衡量給付原因、法安定性及受益人之財產損失等因素,另定失其效力之日期
v 處分受益人如無信賴利益不值得保護之情形,以追繳不超過5年之給付為原則才
問:年中退休(伍、職)、資遣、死亡、辭職人員,均得依規定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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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下列有關生活津貼中生育補助支給之敘述,何者正確?
v 配偶分娩或早產可申請補助
本人依公保法繳付保險費滿280日分娩者,可申請補助
v 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以報領一份為限
女性公教員工(其配偶非公教員工)分娩或早產於請領公保生育給付後,得再申請生育補助與保險給付之差額
問:有關俸給法制、等級銓審事項係屬銓敘部之主管權責,至於俸給支給審核作業則屬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權責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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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問:下列有關年終工作獎金的發給機關及日期的敘述何者錯誤?
原則由12月31日所在服務機關學校發給
12月2日至同月31日期間離職未再發給軍公教職務者,由原服務機關學校發給
12月1日以前應徵服兵役者,由現服役單位發給
v 原則於春節前15日發給
問:公務人員小王從年初請畢事假、病假、休假後,於4月10日至12月31日請延長病假,致全年無工作事實,其中延長病假事由有一個月為安胎因素,請問當年年終工作獎金應如何發給?
因全年無工作事實,故不得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發給3/12年終工作獎金
發給4/12年終工作獎金
v 發給5/12年終工作獎金
問:下列何者人員非屬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之適用對象?
依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進用之機要人員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之臨時人員
v 實施用人費率單一薪給之公營事業機構人員
v 立法委員助理、地方民意代表
問:某鄉公所專員因涉貪瀆遭停職,嗣經提起行政救濟,撤銷原停職處分後復職,其停職期間之俸給如何發給?
補發半數本俸(年功俸)
v 補發全數本俸(年功俸)
補發本俸(年功俸)及加給
不予補發俸給
問:因案停職人員復職後,應補發停職期間之俸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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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因奉派執行職務失蹤,在未確定死亡前或依法免職前,因無到公上班事實,僅發給本俸(年功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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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某同仁原任A機關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合格實授專員,嗣調任B機關薦任第8職等課長,其課長職務之俸給應如何支給?
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均支給薦任第8職等
專業加給及主管職務加給均支給薦任第9職等
專業加給支給薦任第8職等,主管職務加給支給薦任第9職等
v 專業加給支給薦任第9職等,主管職務加給支給薦任第8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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